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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满堂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项目整改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满堂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项目整改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711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满堂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项目整改方案的请示》(粤文请〔2008〕4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满堂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建设项目沙桥大桥和门坪进行整改的方案。

二、门坪整改应恢复原制。适当降低电缆沟顶板,以保护文物的历史环境风貌。

请要求有关设计单位按上述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后,由你厅核准实施。请你厅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避免类似违法事件再次发生。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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