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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4号

关于公布造价工程师(香港地区)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香港地区)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08]12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对香港工料测量师互认后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人员进行了审核。现将核准的65名造价工程师(香港地区)初始注册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造价工程师(香港地区)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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