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钢琴家安吉拉・赫维特和美籍艺人刘亦菲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10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901、91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中演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与柏斯琴行有限公司合作邀请加拿大钢琴家安吉拉・赫维特,于2008年10月28日到上海演出;与上海佳乐美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合作邀请美籍艺人刘亦菲,于2008年10月17日到上海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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