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天津开办“光大永明尊逸天年补充养老保险”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天津开办“光大永明尊逸天年补充养老保险”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8〕884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 <光大永明尊逸天年补充养老保险> 产品报送审批的报告》(光大永明〔2008〕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天津试点“光大永明尊逸天年补充养老保险”。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切实保护好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加强风险监控,及时将试点情况和市场反映报告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