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852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华寿字〔2008〕10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E座8层”。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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