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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追认黄耀明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决定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追认黄耀明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决定

(穗字〔2008〕7号 2008年6月27日)




2008年2月7日(年初一)下午,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实业有限公司荔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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