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内容变更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8〕48号)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许可证条件变更申请报告》(公司字(2008)第3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6)02号)许可活动范围表中增加铸件、气动装置及其附件外协项目。你公司在设计和制造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部门规章的规定,确保核级阀门的产品质量。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