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2008年4月19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6月23日拉萨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公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的要求,经对我市1992年至2007年2月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40件政府规章进行清理,拉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拉萨市房地产管理办法(试行)》、《拉萨市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办法》。
附:拉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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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规章名称 │清理意见│ 制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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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拉萨市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办法 │ 废止 │ 1996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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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拉萨市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试行)│ 废止 │ 1996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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