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颐和园清外务部公所安防工程的批复
(办保函〔2008〕546号)
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颐和园清外务部公所安防工程开工证的请示》(颐园建文〔2008〕7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颐和园清外务部公所安防工程在其方案按照我局《关于颐和园清外务部公所安防工程的批复》(文物保函〔2007〕1065号)的意见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并经北京市文物局核准后开始实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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