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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发布文号】办政函〔2008〕534号
【发布日期】2008-06-19
【生效日期】2008-06-19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国家文物局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德国电视一台摄制组拍摄涉及景山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德国电视一台摄制组拍摄涉及景山的复函
(办政函〔2008〕534号)
北京奥运新闻中心:
你处关于德国电视一台驻京记者拍摄有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08年6月下旬拍摄北京景山外景。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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