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资本金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774号)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海康〔2008〕090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9亿元人民币变更为1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双方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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