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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发布文号】乌政办[2005]96号
【发布日期】2005-06-23
【生效日期】2005-06-23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乌鲁木齐市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乌鲁木齐市出租房屋费税收入管理使用暂行规定
乌鲁木齐市出租房屋费税收入管理使用暂行规定
(乌政办[2005]96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出租房屋费税收入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已经市委第7次常委会议暨市委、市政府第7次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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