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州市220千伏高岐输变电扩建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8〕439号)
福州电业局:
你局《关于福州220kv高岐变扩建等输变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榕电业计[2008]28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核准你市建设220千伏高岐输变电扩建工程等电网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福州电网2007-2011年滚动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同意220千伏高岐输变电扩建工程等12个电网项目建设(详见附表)。
二、220千伏高岐输变电扩建工程等12个电网项目共新建220千伏变电容量18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输电线路1.9公里,新建110千伏变电容量51.3万千伏安、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53.16公里。
三、220千伏高岐输变电扩建工程等12个电网项目建设投资控制在29343万元之内。
四、工程所需设备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附件:福州市220千伏高岐输变电扩建工程等电网项目表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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