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峡两岸(莆田)农业合作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政办〔2008〕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海峡两岸(莆田)农业合作试验区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海峡两岸(莆田)农业合作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傅冬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伟民市农办主任
郑炳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