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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外国艺术家DONG SUK KANG、柳德米拉・百林斯卡娅一行8人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外国艺术家DONG SUK KANG、柳德米拉・百林斯卡娅一行8人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933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66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菲扬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美籍韩国艺术家DONG SUK KANG、韩国艺术家SANG JIN KIM等一行4人,以及法国艺术家柳德米拉・百林斯卡娅、伊萨贝拉・派伦、罗曼・格奥,于2008年7月5日至9日到上海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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