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信达(福建)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61号)
信达(福建)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变更企业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
一、信达(福建)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福建信达拍卖有限公司;
二、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住所由厦门市思明区斗西北路6号电控大厦八层变更为厦门市斗西路209号电控大厦十一楼。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变更后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联系人:吕莎莎;联系电话:0591-87801203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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