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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19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19号

关于发布《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暂行)》和《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指南(暂行)》的公告




为指导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安全处置,确保环境安全,我部制定了《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暂行)》和《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指南(暂行)》。现发布施行。

附件:1. 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暂行)
2. 地震灾区过渡性安置区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指南(暂行)

二○○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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