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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延长田湾核电站安全壳喷淋系统喷淋管线畅通性检查周期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延长田湾核电站安全壳喷淋系统喷淋管线畅通性检查周期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8〕46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延长田湾核电站安全壳喷淋系统喷淋管线的畅通性检查周期的函》(苏核发〔2008〕14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关于延长田湾核电站安全壳喷淋系统喷淋管线畅通性检查周期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申请中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田湾核电站安全壳喷淋系统喷淋管线的畅通性检查,保证机组运行安全。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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