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国家文物局关于盘龙城遗址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盘龙城遗址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08〕449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商代盘龙城遗址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鄂文物发〔2008〕1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方案的勘察和保护措施针对性不足,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勘察工作,并在分析遗址破坏因素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

(二)应进一步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探明宫殿区的范围和布局,为宫殿区的整体保护与展示提供基础资料。

(三)应补充城壕铺砌卵石及木吊桥复原等的依据。若依据不足,建议简化处理,仅标识城壕范围即可,城门入口处的城壕可采用栈道方式通过。

(四)应进一步评估李家嘴墓葬复原展示的必要性。目前所采取方案对遗址干扰过大,建议进行多方案比选。

(五)应补充排水系统的具体设计。

(六)应进一步优化遗址区内的道路设计,充分论证修建环城垣车行道的必要性。在满足通行需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遗址区内车行道的长度及路面宽度。

(七)遗址公园入口处大门设计可在第一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设计,突出遗址的特色。

(八)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图纸,补充地形图、排水设计图等,设计说明应与图纸相对应。

二、请你局组织方案编制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