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接待服务中心更名及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闽民人〔2008〕183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接待服务中心更名的批复》(闽委编办〔2008〕78号),“福建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接待服务中心”更名为“福建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为:承担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即日起启用新印章,原“福建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接待服务中心”印章同时作废。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