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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的决定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的决定

(2005年2月22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5年5月27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2005年6月5日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公布)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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