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美国《兵马俑与奥运火炬》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办政函〔2008〕388号)
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
你公司关于美国《兵马俑与奥运火炬》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08年5月拍摄陕西西安秦始皇兵马俑、北京慕田峪长城、河北金山岭长城外景。具体拍摄内容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商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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