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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国艺术家林昭亮和黄子纯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国艺术家林昭亮和黄子纯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721号)




国家大剧院:

你院文[2008]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美国艺术家林昭亮和黄子纯,于2008年5月14日到国家大剧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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