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岳阳楼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洞庭湖水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400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岳阳楼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洞庭湖水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请示》(湘文物报〔2008〕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
二、补充环境现状、工程拆建具体范围和规模的图纸及照片。
三、补充完善新建项目对文物环境影响的评估。
四、新建筑总体高度不能超过岳阳楼一层平台,建筑体量和面积应适当压缩。
五、西侧保留的建筑总高应低于两层。
请你局组织有关设计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后由你局核准实施。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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