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08年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计划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08年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计划的通知

(全电办[2008]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行业性机构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

为做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关于报送2008年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全电办[2008]01号)的要求,经各地方、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组织和推荐,并经我办组织的2008年“倍增计划”立项专家评审,确定2008年“倍增计划”项目计划。现将2008年“倍增计划”项目计划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项目共285项,项目总投资为63.09亿元,其中贷款总额为28.42亿元。

二、请与当地金融机构密切配合,做好2008年“倍增计划”项目贷款资金的落实工作。

三、请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做好2008年“倍增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报告我办。

四、项目完成后,请及时做好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有贷款的项目验收合格,经地方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推荐,可申请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专项贴息支持。

2008年05月06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