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和市人大2001年第31次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经研究决定:2008年5月10日(星期六)15时00分至15时30分进行全市防空警报试鸣。
防空警报试鸣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1、预先警报:15时00分至15时03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
2、空袭警报:15时10分至15时13分,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3、解除警报:15时20分至15时23分,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
届时,厦门电视台一至四套节目、厦门广播电台,厦门移动、厦门联通的手机也同步传送警报试鸣的图文信息。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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