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澳大利亚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办政函〔2008〕325号)
北京奥运新闻中心:
你中心关于澳大利亚七网络电视台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08年5月拍摄北京天安门、景山、故宫、慕田峪长城、天坛、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山东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陕西西安清真寺、秦始皇兵马俑、华清池遗址外景。具体拍摄内容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商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