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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小提琴家平夏斯・祖克曼等一行3人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小提琴家平夏斯・祖克曼等一行3人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60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8]20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辽宁省大连艺隆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国小提琴家平夏斯・祖克曼等一行3人,于2008年5月22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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