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唐陵石刻超声断层扫描研究》等9项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结项和拨付剩余补助经费的函
(文物博函〔2008〕3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专家验收委员会意见,经我局研究,同意《唐陵石刻超声断层扫描研究》等9项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见附件)通过结项验收,并拨付剩余补助经费。补助经费直接拨付课题承担单位。请各相关单位收到课题补助经费后,将收据寄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 邮编100020。
附件:通过结项验收课题及剩余补助经费一览表(9项)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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