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绝景!亚洲旅行记》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办政函〔2008〕286号)
日本株式会社纳伯斯北京代表处:
你处关于《绝景!亚洲旅行记》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08年5月拍摄北京景山外景。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博物馆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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