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专业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莆政综〔2008〕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莆田市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校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能力,加大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力度,科学合理地规划专业结构、专业设置,强化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以满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服务我市十大支柱产业的需要,决定2008年4月-2009年4月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年”。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成立“专业建设年”活动领导机构,按照《关于开展“专业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在调查研究和进行劳动力市场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根据各地自身的实际条件,制订近期和长期的专业设置规划和调整建设方案,切实把专业建设摆上位置,真抓实干,抓出成效。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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