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国家文物局关于尽快制止靖边县烟墩山烽火台遭破坏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尽快制止靖边县烟墩山烽火台遭破坏的函

(办保函〔2008〕280号)




陕西省文物局:
近期,我局多次收到群众来函,并附照片和相关媒体报道,反映靖边县的文物保护单位烟墩山烽火台遭到人为破坏等问题。就此事,我局曾致函你局《关于请调查靖边县烟墩山烽火台遭破坏的函》(保函〔2007〕66号)并发出执法督察通知书,要求尽快进行现场调查处理,上报调查结果。你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认定了违法事实,提出了整改措施。
最近,我局仍不断收到反映此问题的附有大量照片的来函,反映违法行为并未得到有效制止,甚至呈顶风而上、加紧破坏之势。现将有关资料转去,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尽快查处该事件,并将处理结果于4月30日前上报我局。
专此函致。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