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荆州万寿宝塔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309号)
湖北省文物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报荆州万寿宝塔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鄂文物发〔2007〕5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补充文物本体的稳定性评估,并细化保护措施。
(二)对塔身的清理应慎重,应采用传统方法。
(三)补充砖雕、石碑防风化保护方案。
(四)补充塔外墙新配门窗的设计依据。
(五)不同意重塑缺失的佛像。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四、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保留原有构件,残损构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修补、保留。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