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平市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8〕260号)
南平市电业局:
你局《关于申报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6个输变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南电计[2007]369号)及相关附件悉。经研究,核准你市建设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南平电网2007-2011年滚动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同意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6个电网项目建设(详见附表)。
二、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6个电网项目共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36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输电线路224.5公里,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6.3万千伏安,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36.1公里。
三、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6个电网项目建设投资控制在40513万元之内。
四、工程所需设备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附件:南平市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表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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