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筹建广东省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8〕428号)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广东省分公司的请示》(阳光呈〔2008〕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广东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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