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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圣何塞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圣何塞芭蕾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521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8]14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保利影剧院管理有限公司邀请美国圣何塞芭蕾舞团一行67人,于2008年5 月17日至7月1日到北京等地演出芭蕾舞剧《火鸟》。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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