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区县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8]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区县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