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阿穆尔州布拉格维申斯克市少儿杂技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501号)
黑龙江省文化厅:
你厅黑文发[2008]3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黑龙江省北方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邀请俄罗斯阿穆尔州布拉格维申斯克市少儿杂技团一行23人,于2008年5月25日至7月25日到黑龙江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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