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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小提琴家朱利安・祖尔曼、韩国钢琴家金泰亨等3人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小提琴家朱利安・祖尔曼、韩国钢琴家金泰亨等3人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491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发[2008]14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保利紫禁城管理有限公司邀请法国小提琴家朱利安・祖尔曼、韩国钢琴家金泰亨、小提琴家朴智润等3人,于2008年5月4日至15日来华演出,其中5月6日在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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