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恭王府宫门前区局部复建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277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恭王府宫门前区局部复建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07〕11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初审意见。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结合基址的发掘清理,进一步修正设计方案。
(二)补充恭王府样式雷和营造学社测绘图,明确原建筑范围轮廓。
(三)进一步细化、规范图纸。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你局初审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四月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