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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委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委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8]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规划委和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加强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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