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325号)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的请示》(民保中报〔2008〕00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港币,其中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港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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