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阿房宫遗址排水管道遗迹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08〕131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秦阿房宫管道遗迹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07〕25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方案前期勘查不到位,设计不够规范,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进一步开展遗址所在区域的地质、水文等勘查工作,全面评估管道遗迹保存状况,分析病害,为遗址保护提供基础依据。
(二)遗迹展示应在做好本体保护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展示方案,并应与正在编制的阿房宫遗址保护规划中的相关内容衔接。
(三)应补充遗址的总平面图,管道遗迹与其他遗迹的关系图等相关图纸。
二、请你局组织方案编制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另行报批。
三、请你局按照我局《关于阿房宫遗址排水管道遗迹保护的意见》(文物保函〔2007〕101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近年来的考古工作成果,做好阿房宫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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