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8年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莆政综〔2008〕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汛期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根据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我市跨县区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和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具体名单如下:
2008年莆田市跨县区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工程名称
所在地
防汛行政责任人
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南北洋海堤
荔城区
涵江区
城厢区
林庆生
莆田市人民政府
常务副市长
林天贵
南北洋海堤管理处负责人
东圳水库
城厢区
张丽冰
莆田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陈景华
东圳水库管理局局长
后海围垦
荔城区
秀屿区
李辉龙
莆田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陈银辉
后海围垦管理局局长
东方红水库
涵江区
李飞亭
莆田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卓燕青
东方红水库管理处负责人
胜利海堤
城厢区
秀屿区
阮军
莆田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
陈庆华
胜利海堤管理处负责人
我市其它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由水库所在地县级行政领导担任。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