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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广州市
【发布文号】穗府[2008]4号
【发布日期】2008-02-26
【生效日期】2008-02-26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广州市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水务工作分管领导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水务工作分管领导的通知
(穗府[2008]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市水利局已撤销,市水务局已组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苏泽群常务副市长分管水务工作,陈国副市长不再分管水利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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