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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1号
【发布日期】2008-02-25
【生效日期】2008-02-25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海关总署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1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和《海关业务代码集》2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并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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