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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百老汇音乐剧《音乐之声》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百老汇音乐剧《音乐之声》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227号)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函[2008]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四川省锦城艺术宫邀请美国百老汇音乐剧《音乐之声》一行62人,于2008年3月6日至8月10日到四川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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