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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减灾工作搞好蔬菜生产的公告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减灾工作搞好蔬菜生产的公告的通知

(琼府办〔2008〕1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印发关于加强农业减灾工作搞好蔬菜生产的公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实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抓好蔬菜生产,组织协调好南菜北运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灾区抗灾减灾工作。

二○○八年二月十二日


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和边远地区救灾工作等公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关于加强农业减灾工作搞好蔬莱生产的公告》印发你们,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农业减灾工作,尽快恢复蔬菜生产。

附:关于加强农业减灾工作搞好蔬菜生产的公告(略)

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
二○○八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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