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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印发关于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等公告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印发关于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等公告的通知

(琼府办〔2008〕1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印发关于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等公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实际,加强领导,落实相关监测预警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防范灾害性事件发生。

二○○八年二月九日


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印发关于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等公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关于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的公告》等6期公告印发你们,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强领导,落实相关监测预警机制,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防范次生灾害事件的发生。

附:l.关于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的公告(略)
2.关于复农业生产和防范动植物疫病次生灾害的公告(略)
3.关于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公告(略)
4.关于防治冰雪融化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公告(略)
5.关于做好市政公用设施次生灾害防治工作的公告(略)
6.关于加强雨雪冰冻次生林业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公告(略)

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
二○○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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