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140号)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请示》(生保发〔2007〕162号)收悉。经审核,批准你公司2007年12月4日至12月7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章程第四条修改为:“公司法定住所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22楼。”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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